关于严格遵守“六条禁令”,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实施办法
“六条禁令”是市委、市政府加强机关作风建设,树立机关良好形象,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,遵守“六条禁令”是公职人员最基本的行为规范,是加强行风政风建设的具体体现。为更好地贯彻落实“六条禁令”,现制定以下实施办法:
一、 加强领导,健全机制
为认真抓好“六条禁令”贯彻落实,中心成立“六条禁令”督查小组,组长由中心主任魏雄杰担任;副组长:张建慧、袁伟钢、张伟、陈俊杰、文尚春;成员:陆大钧、周文红、陈钊、宋万蝉、王亚林、易剑飞、张建平、翟凤娥、祝晓静、刘莉红。将贯彻执行“六条禁令”工作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范围,实行一把手负总责,分管领导各负其责,一级抓一级、层层抓落实,中心各科科长为科室第一责任人,负责本科室人员执行“六条禁令”的日常监督和管理。督查小组实行轮流值班、定期与不定期抽查机制,负责监督检查“六条禁令”的执行情况,对督查中发现的违纪行为进行登记并提出处理意见。
二、 加强宣传,提高认识
为使每位干部职工对“六条禁令”的内容熟记于心,熟记于脑,利用此次通报的契机,从正反两面加大对“六条禁令”的宣传学习力度。
(1)进一步强化学习。一是要召开支部大会,组织全体党员学习贯彻“六条禁令”及有关文件精神,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贯彻“六条禁令”、建设良好行风政风中的先锋模范作用;二是组织全体干职工深入学习“六条禁令”、《关于认真落实谢亦森书记重要批示,进一步抓好“六条禁令”贯彻执行的通知》和《优化发展环境督查组通报第一号》等相关文件精神以及中心规章管理制度,让“六条禁令”深入每一位干职工的思想,做到知与行的统一。
(2)开展警示教育。通过对两位违纪人员的严肃处理和公开深刻检查,对违反“六条禁令”情况起到威慑作用,进一步促进工作作风的转变。
(3)组织“六条禁令”相关内容的学习考试。真正让每一位干部职工了解“六条禁令”的内容,并自觉遵守。
三、 自查自纠,强化措施
按照“六条禁令”的内容和要求,各科室对科内工作人员是否存在违纪现象进行一次自查自纠,对可能存在的违纪隐患进行认真排查,各科室必须在
四、 完善规章,注重长效
为了将“六条禁令”各项内容落到实处,真正做到“有令必行、有禁必止、违纪必罚、有罚必依”,对照“六条禁令”的具体要求,对中心原有各项规章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完善,现规定如下:
(一) 严格计算机使用管理,各科室电脑严禁安装QQ聊天、棋牌类游戏和炒股软件,严禁上班时间玩游戏、炒股和聊天。
(二) “江西卫生应急通”(腾讯通)仅用于与工作有关的文件传输、信息发送及其它通讯联络,严禁利用腾讯通软件聊与工作无关的内容。
(三) 各科室来客接待用餐,中午一律不准上酒。同城联系工作一律不准吃请。县市区及外地来客,每科仅限一人做陪。
(四) 凡被发现查处有违反“六条禁令”行为的当事人及其所在科室,一律取消年终先进评选资格,并处所在科室目标管理考评5分罚分和当事人相应罚款。
五、 严明纪律,违纪必罚。
自文件下发之日起,凡违反“六条禁令”的,必须写出深刻检讨,并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作公开检查。同时,中层干部违反的,一律停职反省并处以300元罚款;其他干部和职工违反的,一律处以200元罚款;临时聘用人员违反的,一律予以辞退并处以100元罚款。凡被中心督查小组查处的违纪人员,每次处以当事人100元罚款,扣除所在科室目标管理考评分5分,与津补贴发放挂钩,并在职工大会上作公开深刻检查。